8月17日,南沙发布《关于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符合人才政策的在南沙买房需符合广州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我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补缴。
此前南沙的人才购房政策是:在南沙区工作、学习,并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
而对于南沙收紧人才购房政策,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表示,这次南沙收紧了人才购房资格,但力度比较温和,没有取消外地人才购房资格,严厉程度比黄埔要轻。但取消了广州市有两套,南沙还可以继续购买一套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为南沙楼市降温,也照顾了南沙产业发展,需要增加人口的实际需求。由于目前南沙已经实施严格的限价政策,南沙房价最近两个月已经明显趋于稳定,而在新政之下,南沙房价也会继续稳定,进一步下调的可能性不大,南沙发展的长期前景仍然看好。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南沙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决定调整《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2019年12月13日发布)如下:
一、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卡的持卡人才,可在符合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我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补缴)的前提下在我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的持卡人才,购买住房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三、调整执行时点延续广州市以往做法。即2021年8月17日24:00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网签时点的原相关政策执行;2021年8月17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交易时点的原相关政策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才发展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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