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番禺住建局发布《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对享受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番禺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
政策要点有:
1、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将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2、执行“一房一价”标价,不得高于备案价格销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以及收取未标明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双合同”或者附加条件、抵扣房价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收其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3、得采用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联手炒房人、售房人抬高房价操纵市场价格。
4、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联合检查。
5、对享受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番禺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根据番禺区此前发布的《2020年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卡申领指南》,曾可允许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在番禺创业、就业的青年人才,以及广州大学城高校全日制在读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能获得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卡银卡,可享受安居保障等服务待遇,也就是能有购房资格,而今最根据最新政策,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房均需番禺缴纳的一年社保。
以下为通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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